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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躍成誰受益誰納房產稅
反對派也堅持誰受益誰納稅的原則,這個原則,倒是給這個困惑很久的問題找到瞭答案。對解決這個問題找到瞭突破口,也可以說是給房產稅提供瞭理論依據。
關於房產稅討論的時間太長瞭,或者說爭論的時間太長瞭,其中也不乏激烈的辯論。當然還有人大罵、痛斥、批判的。反對的理由,無非就那麼一條,隻有私有土地才能征收房產稅。
任志強的微博說,"我個人覺得中國實行不完全市場經濟之路,現在基本上走到頭瞭,市場經濟如果沒有私有產權的保護,有產者始終會擔心重新來一次打土豪分田地,委內瑞拉就有類似的情況。"
最近看到一篇批判文章,這是我看到的把房產稅的法理關系說的最清楚的一篇文章,因此我也和文章作者進行瞭簡單交流。他批判房產稅是把違法進行到底,其中的主要觀點如是說,人們購買住房時,對承載房屋的土地是以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向國傢有償租用瞭70年。房屋增值體現在土地價值上,房屋本身有使用壽命,實際上每年都在貶值。
反對房產稅的理由基本如此,從文章中,我們也能看出,反對派也堅持誰受益誰納稅的原則,他們認為土地是國傢的,房屋不能升值,而隻有土地升值,那麼自然就應該是政府納稅,而不應當是購房人納稅。誰受益誰納稅,這個原則,倒是給這個困惑很久的問題找到瞭答案。對解決這個問題找到瞭突破口,也可以說是給房產稅提供瞭理論依據。可以說,這個理論能夠給70年土地使用權破題瞭,也可以說,70年使用權是土地全民所有的一種實現形式。而不可否認的事實是,房主、地主才是土地增值的直接受益者。
再理一下:反對房產稅的理由是,土地是國傢的,業主隻是花錢租瞭70年,隻有房屋是個人的,而且房屋是折舊的,越來越不值錢瞭,因此向個人征收房產稅是非法的,土地是國傢的,隻有土地是增值的,稅收應該向獲得增值效益的土地收取,這麼說,70年以後,國傢就可以把土地無償收回。
按照專傢的理論,土地是國傢的,土地增值也被國傢拿走,這確實是符合級差地租的理論。但是我們看到的實際情況是,賣舊房子的收益大的很,一間平房拆遷補助都是好幾百萬,土地是國傢的,那些平房都是住瞭好幾十年,甚至上百年瞭,應該說早就不值錢,為什麼要補貼巨資給住戶?
事實上,從這些年的實踐看,老百姓確實都是從土地增值中獲得瞭極大的收益,並沒有因為土地公有就被政府拋棄。土地是國傢的,隻要房屋不倒,拆遷時就可以按市場價來評估,進行貨幣補貼。任何制度都有缺陷,沒有完美無缺的制度,在實際操作中,總會有很多的創新和發展。我想,關於房產稅與70年租期那點事總該算是說清楚瞭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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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://bj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10-31/10072475062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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